杰西咖和你隔着英吉利海峡戒了

新来一个flatmate,刚二十岁的小鬼子,叫Lisa,脸蛋象没等到熟就被摘下的水蜜桃,说起话来偶尔还脸红。念念不忘我分享过半碗鸡汤,刚才在厨房真诚邀请我品尝了她绣花一样做的菜:粉嘟嘟的猪肉饼,点缀上菠萝,配一小碗蔬菜沙拉,然后,她居然倒了一杯酒。

于是我们有了话题。

Lisa喜欢喝酒,来伦敦后每晚都喝——合着她每天晚餐高脚杯里粉粉的液体是桃红葡萄酒,我一直以为是果汁饮料。而她之所以选这种酒是因为这是最便宜的。我想这孩子是不是离开家没人管了想学着撒野啊,就问在家喝过吗?Lisa一五一十回答在家每天和妈妈一起喝,而且从午饭就开始喝。

我脑海中闪过一对端庄有礼的日本母女趁男主人不在推杯换盏的情形,就接着和年轻的酒友交流喜欢喝些什么酒?

我们欣喜地找到了共同点:威士忌、日本烧酒、stoutbeer。但是接着又发现了不同:Lisa的喝法是威士忌要加苏打水,烧酒要加果汁,而至于黑啤,那是她想象着该好但是一直喝不下去的。

哈哈,好吧,我暂且把那喝再多也不担心hangover的小二,使黄昏重新活过来的马提尼,寒冬里让热血翻滚的即墨老酒,都咽下不表。

话说,我又谈何嗜酒呢?

也许我喜欢的是和酒有关的那些感觉?李白“五花马,千斤裘,呼儿将出唤美酒”的洒脱,苏轼“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的浪漫,我都喜欢。“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其中的温暖与宁静堪称我的人生追求。酒有时给我灵感。读英国作家毛姆的《刀锋》时,看到伊莎贝尔得知自己心爱的拉里居然要娶酒吧里的堕落女人并已让她改掉恶习,我心生毒计说拿酒放倒她。果然毛姆写到伊莎贝尔把她约到家里自己却未出现,而看似随意实则有心摆在桌上的杜松子酒让这个女子重新万劫不复。看得我笑倒在沙发上,同时心里想:谁要敢动我的男人,我会不会比伊莎贝尔还狠?

腐国人民贪杯。每逢周末下午起,满街的人不是在买醉,就是在去往买醉的路上: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单的双的,人手一杯ale。每晚窗外总会有一两嗓子的酒后宣言提醒寂寞长夜漫漫。离群索居于欧亚大陆以外的孤岛,终日面对阴沉的天空,一年一半的季节一天不过六七个小时的日光,总是控制着情感的外露......这样的人类唯有喝。并且喝出来很多个响当当的人物:二战时对内鼓舞国民,对外发展盟友,最终战胜法西斯的丘吉尔,终日不离雪茄和威士忌。而一百年前,英伦孤岛以外的孤岛爱尔兰,首都都柏林,诞生了一部日后把什么伍尔芙、菲茨杰拉德之流不知甩出多少条马路的杰作《尤利西斯》,写成这部伟大作品的天才詹姆士乔伊斯,也是个heavydrinker。

我远远称不上酒徒。我只是偶尔享受酒带来的刺激与放松。第一份工作时,会喝酒直接就是事业进步的发动机。可惜我白白浸润多年也没开窍。后来懂得酒中的乐趣是从真露开始。热气腾腾的烤肉,裹上足够多的辣酱、辣泡菜、鲜辣椒,咽下后一口干掉一杯真露,正是干柴烈火穿肠而过。那把火熄灭掉年少任性的懊恼,点燃起重新开始的勇气。从那开始知道了平常饮食之外有另一种刺激与发泄,领略了从前以为只属于男人的一方景致,懂得了应该要参与其中才不致在情感的世界中一味昏盲。

所谓医情伤寻良方,喝不到渴望喝多了惆怅,那些从青春走过的人,应该都懂得那些曾经的鲁莽吧?没有这些勇猛也就无从谈起日后的沉静吧?

一不留神被生活修炼成浓茶、烈酒、黑咖啡的重口味,如今每天放学经过挤满快活人群的pub,蓦然发觉我居然不怎么碰杯中这玩意儿了。从前的华服美酒,职场恩怨,儿女情长,就这么陌生了?表姐说“做个清心寡欲的学生也是好的”。我很清心却不寡欲,只怪穷学生买不起酒(此处明示江湖的朋友们,请创造各种机会来腐国请我喝酒)。上周朋友到访我也想借机佯狂,当Guinness带着金黄浓郁的泡沫恣意充满杯子,我也难抑小兴奋。可一pint被我喝得脱泥带水,优柔寡断,才一半就几乎不胜酒力。曾经职场小伙伴口中的CDO,就这么不争气地意兴阑珊了。

话说刚才看书累了去厨房热杯牛奶换脑子,又碰到Lisa,突然发觉自己居然没想着倒杯Shiraz,忍不住心里偷笑:看来那奔着三碗不过岗而勇猛杀开情路的,只有Lisa们了。而所谓爱恨情欲,若真想明白,真要喝上几年呢。

而自己,从女孩活成女人,该明白的已经明白,没明白的也尽管随着杯中时光滚远一些吧,在翻滚过那些五味杂陈之后,我只有一个念头:更加努力地生活。

我认为这就是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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